原执行阶梯水量及价格:居民用户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基本水价实行1:1.5:3的比例分档递增。
其中,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10.4立方米(每户每年125立方米),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25元,该价格由基本水价1.80元、水资源费0.50元以及污水处理费0.95元构成;
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户每月10.5立方米至17.2立方米(每户每年126立方米至206立方米),综合水价每立方米4.15元,具体包含基本水价2.70元、水资源费0.5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
第三阶梯用水量是每户每月超过17.2立方米(每户每年超过206立方米)的部分,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6.85元,由基本水价5.40元、水资源费0.5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组成。
此外,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家庭用户,市城管局也明确了其用水价格,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