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矿产
运城: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
2023-12-18 23:25  浏览:31

为从严、从重、从快坚决打击惩治各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织密筑牢监管责任体系,营造群防、群控、群治的良好社会局面,持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二、县级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党政同责、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协同配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做到执法到位、查处到位、关闭到位、监管到位,有效维护本行政区域内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第一发现人和第一报告人。要严密监控本辖区内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及时发现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组织村委会、居委会、社区积极做好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发现报告工作。

四、打击整治重点

(一)全市范围内所有省、市、县三级发证矿山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开采、露天采矿剥离范围超出矿区范围等行为。

(二)无证开采、无证勘查、私挖滥采以及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院落、企业厂房等场所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三)擅自破坏、打开、进入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口)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四)以各种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五)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六)因盗采、超层越界开采引发矿山企业瞒报安全生产事故问题,以及涉嫌“砂霸、矿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五、违法线索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属地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或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监督举报。对直接提供非法违法采矿问题线索或协助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根据违法事实的严重性和可追溯性,对举报人(同一线索第一位提供人)给予1——10万元的现金奖励。所需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保障,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布并解释。

(一)市级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9——2288344(工作时间)

               0359——2288331(24小时)

举报邮箱:zrzyzfefd@163.com

来信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邮编:044000)

(二)县级举报方式

盐湖区 0359——2022345

永济市 0359——8023274

河津市 0359——5022715

万荣县 0359——4580918

稷山县 0359——5522209

新绛县 0359——7523876

绛   县 0359——6528153

闻喜县 0359——7062341

夏   县 0359——8532300

垣曲县 0359——6022871

芮城县 0359——3033399

平陆县 0359——3522113

临猗县 0359——2330325

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要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严格保护提供线索人员的个人信息。对泄漏信息、打击报复以及提供不实信息干扰全市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等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运城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
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来源: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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