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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2023-12-27 04:14  浏览:114
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沈阳金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经铁西区国资委批准,由铁西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业务范围涉及自有房产租赁、创业空间服务、园内会议室运营、项目投资等。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运营风控专员1名
产业园运营专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为准),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应获得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认证书;
3.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专业条件、工作经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技能素质等有关要求;
4.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行、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公告中涉及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年龄等时间点,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25日。(岗位职责、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说明书》)(见文中最下方)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因违法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其他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6.被开除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有不良征信记录的人员;
9.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于2023年12月25日通过“沈阳人才招聘会”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明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及有关要求等,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二)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15时至2023年12月29日16时止,逾期不予受理、不予补报。
2.报名入口:应聘者通过“沈阳人才招聘会”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入口或扫描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在线报名。详见附件3《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3.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JPEG、JPG、PNG格式均可,大小在5-50KB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3)毕业证、学位证(以实际取得为准,结业证无效);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保证验证码在6月底前处于有效验证期内),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5)下载《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格式为JPEG、JPG、PNG、PDF均可,大小在200KB-3MB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兼报;
(2)应聘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严格按照各岗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材料不全、填写错误等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参加考试;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报名时,提交所有材料均需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截止后,初审通过的考生可通过“沈阳人才招聘会”微信公众号报名入口直接下载准考证,查看相关考试信息。
(四)面试
  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依据报名人数及职位选聘人数,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筛选应聘人员参加初面,未通过筛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每轮面试根据成绩排名,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人选。每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通过。
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未按规定时间抵达面试考场的,不得参加面试。
(五)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实,不合格者,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试时携带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原件各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核实后证书原件当场返还本人),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等)。
  面试后,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确定审核对象。审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凡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果有审核未通过或审核通过但个人主动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果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但个人主动放弃的,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注:体检费自理。
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核测评、资格审查和体检等情况,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沈阳人才招聘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发现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管理方式与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税前年薪6~8万元,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及享有相关福利。试用期工资按税前月薪的80%发放,试用期无绩效。
(二)管理方式
公示期满后,履行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含试用期半年),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招聘工作程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选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本次招聘的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委托第三方公司组织实施。报考咨询电话:024-3193319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谢绝现场报名和咨询。
附件:

1.《岗位说明书》(见下图)

2.《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3.《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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