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金汇五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国企管理人员公告(3人)
2024-01-13 17:23 浏览:55
根据工作需要,浙江金汇五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管理人员,具体公告如下: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创业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沟通协调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1.年龄要求在 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现任县市级或各类垂直管理的国有企业中层副职或二级中层正职2年或二级中层副职3年以上;(3)现任县市级以上纳税百强企业、上市企业相应管理人员3年以上; (4)市场运营管理类企业副经理:具有5年以上专业市场招商运营策划经历,现任企业相应管理职务3年以上;粮油食品企业副经理:具有5年以上商贸类企业工作经历,现任企业相应管理职务3年以上;(5)任职和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现任时间可追溯至2023年7月1日以来。(1)市场运营管理类企业副经理:市场敏锐度高,具备
市场招商、运营策划、市场开发能力;具备团队管理经验;市场竞争意识强、责任心强、职业素养好。(2)粮油食品企业副经理:具备战略思维、统筹协调、管理沟通能力,企业管理经验丰富,创业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职业素养好。5.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凡符合条件者通过“线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要求报名。2.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根据公告链接下载报名表,并将填报后的报名表及所需材料(拍照或扫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cnzjjh@163.com (请将邮件主题标注为“报考岗位+姓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1)《浙江金汇五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报名表》电子稿及签名扫描稿各一份(附件2);(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学历查询),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工作经历和任职要求的岗位提供原单位认可并开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资历、任职相关材料;(4)能体现业务成果、业务水平的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原件;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选聘工作中必须一致。以上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须单位出具证明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和个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选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之比不足1:3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选聘计划,如出现有岗位核减的将在相关平台上公布。 岗位选聘采用专业素质量化评估+综合能力评价的方式进行。1.专业素质量化评估: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以及任职经历、工作实绩等进行量化评估,满分100分,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8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能力评价人选,不足1:8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综合能力评价人选,但比例不低于1:3。2.综合能力评价:专家评审小组以面试、面谈方式,综合评估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以及融入环境、岗位匹配、解决问题、完成任务的实际能力。综合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5分。合格分以下的不列入拟聘对象。
考核测评总成绩=专业素质量化评估得分×50%+综合能力评价得分×50%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若出现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根据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出现考察政审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考察政审对象政审合格后放弃入职的或聘用人员入职三个月内离职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递补。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其为拟聘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聘期为三年。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3.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试用期前,本人必须退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并及时迁转人事关系。聘用期间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出现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据程序按约定解除聘任合同,同意由公司安排其他工作岗位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主动要求离职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聘用公司,未经公司同意自行离职的,扣除相应绩效。因经营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用人失察失误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办事规则等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减扣或退回薪酬,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汇集团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9296360(二)选聘过程工作安排、核减、递补、录用等相关信息将在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和“金汇集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如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汇集团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本次招录工作由永康市国资办进行指导,由金汇集团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9-8929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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