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科技管控能力,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临泽县公安局决定于2024年2月1日起,启用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路口
S18线43公里550米(丹霞景区西入口十字)。
二、移动测速设备抓拍路段
S18线、G312线、X057线、X058线、沙柳路、丹霞大道等辖区所有道路。
上述路段除丹霞大道设定管理限速值80千米/小时,其他路段均为70千米/小时。
以上路口、路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移动测速设备已经相关部门审核,对抓拍的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超速行驶,驾驶人、乘车人不系安全带,驾车拨打电话等违法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罚和电子监控抓拍方式进行管理并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临泽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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