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②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近三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来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1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1)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或纸质招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本项目采用纸质化投标。相关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电子化项目特别提醒事项》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化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2.1)纸质投标方式:以上一至六项特定资格条件均为必备资格,投标人应用封袋独立密封,资质审查小组开启查验,其中任何一项缺少或不符合要求,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2)投标文件正本中《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正本复印件。
(2.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2.4)封袋上应分别标明“必备资格”、“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开启地点。密封条式样参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封袋标识式样》。
(2.5)投标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二部分《开标一览表》用封袋独立密封,供应商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该表供唱标时使用,没有提供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