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2-10月份为申报期,每月公示一批。
每月15日前完成申报的,次月公示结果。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部授予的资质备案,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能有效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拥有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还能享受政府给予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亏损结转年限延长、优质金融产品等优惠政策。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6.符合上述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直接纳入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备案企业库;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合作银行优先向上述创业投资类企业推荐入池企业。
■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前,须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入围总决赛企业,必须在推荐时已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
■南沙区针对首次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定期公示的方式开展。2~8月每月公示一批,每批次截止时间均为每月20日;9月公示2批,受理截止日期分别为9月20日、9月30日。各地评价机构须在各批次截止日期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fuwu.most.gov.cn,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省科技厅统一公示公告。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包括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等优惠政策。各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请咨询当地评价工作机构(详见附件3):
(一)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二)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入库企业应履行自主提交《信息表》的内容和材料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等承诺,对发现的虚假不实等情况可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入库企业如在《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前提下,企业名称、住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应及时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各评价工作机构要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对《信息表》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核验,加强对直通车条件相关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审验,重点关注系统反馈的预警信息提示和填报信息的数据异常情况,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各评价工作机构要加强对评价工作队伍的日常管理,不断提升评价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即时监督、动态监管、集中抽查等多种手段,对企业评价指标信息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对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入库企业,提请省科技厅撤销编号,统一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上公告。
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要统筹运用省级财政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以及地市财政资源,加大科技创新政策供给保障和落实力度。拓展多部门联合、多举措发力工作局面,加强与工信、税务、市监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强化评价入库工作与科技企业培育、创业孵化载体、创业创新大赛的政策协同。综合利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后补助、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金融、人才服务等多种科技政策工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
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快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加强政策解读、培训服务和评价辅导,积极发动辖区内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评价,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评尽评。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体系,发挥科技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核心载体作用。建立多层次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培育一批“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即每个科技企业要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产品、科技人员占比大于60%、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代表的科技成果超过5项、研发投入强度高于6%)。加大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政策落实力度,促进鼓励企业研发的政策应享尽享。需要申报企业,请联系协会秘书处:
广东省城际运输服务协会
Guangdong Intercity
Transport Service Association
广东省城际运输服务协会成立于2016年,是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是一家网络型综合型协会,接受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业务指导。目前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全国规模最大、会员实力最强的社会组织之一,涵盖了广东省各个行业。协会拥有企业资源4万余家,分布在72个行业,物流上下游1500家会员,会员主要分为生产制造业、物流业和生活服务业三部分,资产总和超过5万亿人民币,是广东省对外合作和经济发展的一只重要力量。协会下设多个区域和专业委员会,广州委员会、黄埔委员会、珠澳委员会、深圳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专线委员会、仓配委员会等等。及时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业自律。协会宗旨:共享、共当、共创、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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