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
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有哪些?
2024-01-28 15:55  浏览:15

第二类: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如:未经监督检验或者首检,擅自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自行检测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电梯;严重超过试运行时限,打着试运行旗号长期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特种设备等。

第三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如:按照设计或者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装设安全附件、安全装置,而未安装或者安装数量不足,或者其型号不符合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装置超过校验有效期仍不更换或者失灵;安全阀泄放管缩径或者冰堵等。

第五类: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如:超压、超温、超重、超高等超过额定参数运行的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瓶充装丙烷等擅自改变盛装介质,并危及安全的特种设备等。

来源:四川特检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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