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一个项目出现以下投标报价,尤其是框红的报价分别是:756610、756620、756640、756650,各位久经沙场的投标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此处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笔者认为,是指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规律呈现一致性。
通常情况下,投标人是在保密的条件下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之间禁止交流信息,在互相隔绝的情况下所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各有差异,如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惊人的一致性,极有可能是因串通投标所致。
需要说明的是,实践中确有投标人之间曾就类似招标项目组成联合体投标,导致本次招标项目中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异常一致的情况,对此,应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确定是否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