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1.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6-10 15:00  浏览:24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所投项目的经营范围)2、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及配送能力,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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