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地区地理图编制套1人民币85.7534万元合同签订后135 个日历日广州无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国家、行业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成立3年以上的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地图编制甲级测绘资质(提供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提供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确定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方式
(一)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可以参加投标(报价)。
(二)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申请人或资格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小于3家时,则依法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三)确认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在资格预审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分别通告未通过理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后扫描回传给采购代理机构。申请人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复核审查结果并予以解答。申请人拒绝签字确认的,如实在资格预审报告中记录。
六、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说明: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申请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至2021年度审计报告。
说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包含首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提供附注;如因单位性质原因不能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人提供合同履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说明:提供履约能力说明,格式自拟,原件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最近1年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说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5.申请人最近1年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说明: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需提供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书面声明。
说明:需提供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8.申请人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的书面声明。
说明:同时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提供无直接或间接外商(含港澳台)投资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划入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
9.申请人之间应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0.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承诺书。
11.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备地图编制甲级测绘资质(提供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提供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
12.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说明:申请人可登录链接:8301/搜索本项目,点击“公告详细”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信息填写后打印。
13.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必须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时间截止前)申报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二)递交要求
1.格式规定和签署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
(2)申请材料一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签名章。
(4)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5)申请材料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和标记
(1)申请材料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申请人全称,并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字样。
(2)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或通过邮寄方式寄出。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逾期邮寄寄达的资料将被拒收。
(3)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4)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三)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四、资格条件”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报价)。
(四)结果告知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采购文件。
七、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供应商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任意一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