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行业会员单位自律公约的通知
各会员、理事单位:
为促进我市旅游饭店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引导旅游饭店业在经营活动中互惠互利,保护企业间的相互利益,构建行业和谐,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旅游者的合法利益,特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希望各会员单位严格遵守:
一、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经营活动。
二、自觉遵守履行协会章程、义务,严格执行行业自律公约。
三、服务要符合行业服务规范,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诚信服务,安全第一,保证质量。
四、根据旅游淡旺季的实际情况,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酌情调整价格,做到不违价、不压价。
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努力改善经营管理环境,为顾客营造最佳服务的良好氛围。
六、讲究社会公德,一是在同行业的企业之间不搞恶性竞争;二是不恶意中伤或有意毁坏相关企业;三是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并在本协会起表率作用。
七、各会员单位应把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合法意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称的产品,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八、讲求信誉,妥善处理好客人投诉,积极、主动、热情地为宾客提供服务。
九、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饭店员工不得索要小费和做有损宾客利益的事,提倡助人为乐、拾金不昧、为客人排忧解难,坚决反对带有“黄、赌、毒”和其他不健康的活动。
十、加强安全管理,要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精神,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为宾客提供舒适、安全、愉快的环境。
十一、协会各会员单位要自觉接受行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自律公约》。如发现有违反本《公约》行为的,将依照《公约》的有关规定给予告戒、行业内通报、媒体曝光、免除会员单位资格,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协会举报电话:13903576758 13934714500
编辑/王雅汝
责编/刘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