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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举报投诉方式的公告
2024-03-29 13:51  浏览:10
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54号)及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吉发改收费联[2022]473号)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减税降费和坚决制止“乱收费”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监管,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现发布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举报投诉内容及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对象 
涉嫌“乱收费”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二、举报投诉范围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举报投诉方式 
发现上述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可来电、来信、来访向我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437-5088318、6991866
邮箱:262516026@qq.com
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禄寿路100号(邮编:136200) 
投诉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实名举报并预留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对实名举报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辽源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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