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示信息,汕头市深晖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奶饮品(酸味)”和“草莓奶饮品”的违法事实。
汕头市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予以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
1、没收违法所得4630元
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奶饮品(酸味)”(生产日期:2023-07-26,净含量:200毫升)25瓶和“草莓奶饮品”(生产日期:2023-08-17,净含量:200毫升)10瓶
3、罚款人民币50100元
以上第1、第3项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473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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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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