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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企业与员工名为劳务,实为劳动关系,员工可以提前30日离职吗?
2024-04-04 08:42  浏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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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合规、民商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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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该合同的名称虽然是“劳务合同”,但是合同中的内容均是劳动合同相关的,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社会保险”等。因此,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该份合同大概率会被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该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该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可能会要求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如果因为员工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能还会向员工主张赔偿责任,但是该情形发生的概率比较小。

很多员工担心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之后就不能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就无法再离职了,这种想法也是错误的。

最后,餐饮企业劳动用工存在诸多风险,这些风险是老板或者企业HR所不理解的。

比如将劳动合同的名字写成劳务合同,实质上双方仍然是劳动关系;比如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员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质上,员工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而非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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