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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4月19日河南、内蒙、广州、宁波、湖北发布公告
2024-04-19 20:14  浏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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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息变更公示

【内蒙】执行中选结果

【广州】产品信息维护

【宁波】产品信息公示

【湖北】产品目录公布

 

河南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信息动态更新结果,部分企业提交了医用耗材医保编码信息变更申请,现将2024年2月-3月申请变更的医保编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3日。企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耗材变更质疑,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变更后的医保编码信息将更新至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2024年4月19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内蒙

内药采中心字〔2024〕86号

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企业:

按照自治区工作安排,根据《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JLM-HC2023-1)要求,现就执行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一)机构范围: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主动参与。

(二)产品范围: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附件1)。

二、执行时间

2024年5月8日零时。

三、采购周期

本次止血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为1年。

四、工作内容

(一)办理数字证书。本次止血材料医用耗材集采项目使用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已办理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CA数字证书的企业可直接使用。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需按流程申请办理(附件2)。

(二)选定配送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选择的配送企业在系统内已完成注册认证的可直接勾选,未在系统内注册认证的,中选企业需将配送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导入带量配送关系模块,导入后相关配送企业进行注册认证。

(三)建立配送关系。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在2024年4月19日至4月26日登录【内蒙古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及时建立配送关系。

(四)签订电子协议。各单位于2024年4月19日起登录招采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开展协议签订工作。医疗机构分别与自治区药采中心签订《内蒙古自治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委托(电子)协议》,与中选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签订《带量采购耗材购销三方协议》,与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及自治区药采中心签订《内蒙古自治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电子)协议》,其中医疗机构与自治区药采中心已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委托(电子)协议》的无需重复签订。

(五)开立医疗机构耗材结算账簿。各盟市核实参与止血材料医用耗材集采项目的医疗机构是否已开立耗材结算账簿;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汇总未开立的医疗机构名单及医疗机构法人证复印件,通过OA报送开立医疗机构耗材结算账簿的申请至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批量办理。

(六)报送收款账户信息。2024年5月15日前,配送企业按照《配送企业收款账户信息收集表》(附件3)格式填写企业银行账号信息,附银行开户证明,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发送至nmgyczxcw@163.com;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作为自治区药械款唯一收款账户,同一企业只需提供一个银行账户信息,已参与其他执行直接结算的药品耗材配送工作并报送过收款账户信息的企业无需重复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采购入库。医疗机构对所采购耗材产品应当按照购销三方协议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和使用,并通过招采子系统采购中选耗材产品并核验发票,票货相符的及时验收入库。

(二)耗材配送。压实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供应配送责任,中选企业作为产品质量、保障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履行购销三方协议,供应不稳定、到货率低、不签订购销协议或不按协议履行供货、督导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视情况纳入信用评级。

(三)货款结算。中选耗材产品入库后系统自动生成结算单,医疗机构应在15日内进行财务章和法人章签章,未如期签章系统自动纳入结算;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确保中选耗材产品入库后次月底前付款,各相关单位可在自治区药采结算系统下载银行出具的各类回单分别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四)监测监管。各盟市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企业供应以及供需双方争议问题的处置应对工作,要认真梳理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制定好应急措施,对不按时配送的企业要采取提醒、约谈、暂停配送或中选资格等措施,保障医疗机构临床需求。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自治区,上下协同,确保中选结果平稳落地实施。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密切监测舆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471-4904515;配送审核:0471-4908367;账簿开立:0471-4919513;结算协议:0471-4908983;

账户信息:0471-4938206。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2024年4月18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广州

各有关企业:

为配合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实施工作,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开展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产品范围

《关于公布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中所有中选产品。

二、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产品信息维护并填写提交《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集采中选产品信息申报表》(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一)尚未在广州平台完成上述产品范围所涉企业的注册和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企业需前往新招采子系统申报企业资质及维护产品信息。

(二)已在广州平台完成企业注册和产品信息维护工作的,请所有中选企业以“同一部件名称、同一国家医保耗材编码(20位)、同包装规格”为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维护好所有中选产品信息。涉及规格型号拆分、合并的,可参照广州平台发布的《关于更新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产品列表”操作功能的通知》进行操作。所有中选产品都完成信息维护后,请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将Excel表格上传至广州平台救急渠道模块。填写上传路径:救济渠道-咨询反馈管理-咨询反馈登记(注:咨询类别选<咨询>,咨询类型选<价格信息>,咨询对象选<其他>)。

(三)企业应确保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积极配合广州平台对填报信息资料的审核检查。

(四)请所有中选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信息维护工作,为广州平台后续开展中选产品挂网及采购交易工作提供产品数据支持。

(五)国家、省、市有新的政策,从其规定。广州平台如有新的工作要求,以广州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企业关注平台网站通知公告。

企业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0-28866405咨询,也可通过申投诉反馈。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9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宁波

各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部分医用耗材市级联合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NBHCCG-2024-01)要求,经企业报名、产品申报、产品审核等环节,现将合格企业申报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如对本企业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材料(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进行澄清的视为默认公示结果。

信息公告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2日

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6:00

材料接收邮箱:nb_zbcg@163.com

联 系 方 式:0574-89382897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湖北

(具体附件见泰茂公司网站:http://www.ylqx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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