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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和危化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来了
2024-04-22 09:40  浏览:7

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就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推动建立《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作出安排。为指导推动建立“两个清单”,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建立了《工贸企业(机械)重大事故隐患部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参考模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参考模板)》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据此研究制定本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处罚标准等内容,依法推进照单履职、照单监管、照单执法。

相关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针对企业可能涉及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梳理涉及车间、涉及工艺、涉及岗位人员,明确排查内容、排查方式、责任人员、处理措施、排查依据等内容,列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有制度、有措施,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各有关企业要把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作为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重要措施来抓,组织安全管理技术团队对可能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域、场所、部位、设施、岗位等进行起底式梳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确保清单可执行、真管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部建立起“两个清单”。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建立落实工作突出的企业,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择优选树典型,以点带面促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见效。

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参考模板)

备注:

1.表中涉及工艺/装置、排查内容、排查方式、处理措施,系编制参考模板企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严禁照搬照抄。

2.各企业在建立本单位清单时,应结合自身工艺装置实际,确定排查内容、排查方式、处理措施等,确保清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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