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发布通知,就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推动建立《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作出安排。为指导推动建立“两个清单”,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建立了《工贸企业(机械)重大事故隐患部门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参考模板)》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参考模板)》。
相关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针对企业可能涉及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梳理涉及车间、涉及工艺、涉及岗位人员,明确排查内容、排查方式、责任人员、处理措施、排查依据等内容,列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有制度、有措施,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参考模板)
1.表中涉及工艺/装置、排查内容、排查方式、处理措施,系编制参考模板企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严禁照搬照抄。
2.各企业在建立本单位清单时,应结合自身工艺装置实际,确定排查内容、排查方式、处理措施等,确保清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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