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饮料
漳州一食品公司被罚超60万元
2024-04-22 18:11  浏览:10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漳州市金久久食品有限公司做出处罚。

根据信用中国显示,漳州市金久久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月至2023年5月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少申报销售收入6428738.07元,造成少缴税款607137.67元﹝其中:增值税578586.4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184.98元,企业所得税5366.26元﹞,应认定为偷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第三条第二款及其附件:《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41项之规定,漳州市金久久食品有限公司在检查过程中配合程度一般,且未预缴税款,决定对该公司上述少缴税款处以1倍罚款,即607137.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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