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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福州新区金梅潭综合配套功能片区EOD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3.建设内容:包含产业合作项目和综合配套设施项目。其中产业合作项目为福州新区先进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配套用房、地下室等建筑物及屋顶光伏发电设施。综合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福州新区先进智造产业园三期、金峰大厦、猴屿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先进智造产业园园区水环境治理项目、福州新区先进智造产业园一期配套道路、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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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投资合作的子项,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由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出资。其中平台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股权,社会投资人持有项目公司9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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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负责项目全部债务性资金的筹措,平台公司不为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若项目融资需要担保的,由社会投资人全权负责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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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和财政补助。其中财政资金占比34%,自筹资金占比48%,其他资金占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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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漳州企石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2.中标条件:建安工程费下浮率7.69%。
1.核心亮点。将政府直投、平台公司自投、平台公司代建和需要产业合作的项目共同策划打包在一个EOD项目内,以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的工程项目为抓手,吸引社会投资人和产业合作方完成资金投入及产业导入工作,最大化发挥出工程利润的吸引力,以工程换资金、工程换产业的方式,助力地方招商引资。
2.应用建议。地方政府在谋划EOD项目时,可将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作为核心筹码,包括不限于财政直投、专项债、平台公司投资开发及代建项目,与地方需要迫切发展的产业项目打包实施,以工程利润驱动社会投资人导入相关产业、完成招商引资;社会投资人则可与专业产业运营商合作,以让渡工程利润方式,提供招商服务费、招商奖励、产业运营补贴等,协同产业运营商实现定制化招商和预招商,增加产业落地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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