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斗简讯】我所孙海波主任应洛阳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邀请就新《公司法》的亮点解读方面进行专题授课
2024-04-29 12:56 浏览:6
为深入学习、精准把握、服务企业尽快适应今年7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公司法》,大力推动合规理念融入治理、融入管理、融入经营,不断强化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4月28日,我所孙海波主任应洛阳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邀请,开展新《公司法》专题授课。绿色公司总经理苑继业,党支部委员、监事会主席贺洛伟及公司管理层、全体职工代表、入园企业相关代表参加培训。 洛阳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由科创集团联合伊川县人民政府设立注册资本2.2亿元。公司主要经营中原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各项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园区管理服务、污水再生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孙海波主任从公司法修订情况、新《公司法》出资制度的变化、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与组织机构的影响、新《公司法》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新《公司法》对股东、董监高权利义务规定的重点解读、新《公司法》对国企治理的影响六个方面,结合自身公司实务经验,以及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全面阐释了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为参会人员深入理解与适用新《公司法》提供有效参考。
通过本次专题授课,不仅使国企干部职工对新《公司法》的修订内容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为管理层理清国有企业治理新思路、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孙海波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现任河南八斗律师事务所主任、洛阳市十佳青年律师、公司法专业律师、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企巢新三板学院洛阳分院院长、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洛阳市法治督察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处分复查委员会秘书长、河南省律师协会投融资委员会委员、洛阳市律师协会律所建设指导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洛阳市老城区总商会经济顾问、洛龙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洛龙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洛龙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洛龙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洛阳市人大常会立法专家,洛龙商学院专家顾问。办公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03号洛阳浙大科技创意园9栋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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