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022-06-23 07:00  浏览:247

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一年度的审计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4、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应为专业的保洁或物业管理公司;电梯、保安、消防、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电梯工作人员需持技术质量监督局核发的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保安工作人员需持培训合格证;消防工作人员需持建筑物消防员资格证;电工需持电工证)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政府采购”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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