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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县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供应招标公告
2024-04-30 16:45  浏览:11

各中药配方颗粒供应配送企业:

      为了提高我院药品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药品采购管理监督机制,保证我院药品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廉洁,根据光总医【2019】14 号文件规定,我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供应采取综合评分方式确定供应商,公开选择供应配送企业。

      一、遴选原则:

     本次中药配方颗粒采购供应遴选必须货比三家(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杜绝商业贿赂。参与本次评选的中药配方颗粒供应配送企业,必须是福建省联合限价阳关采购平台上的供应配送企业且企业供应的中药配方品种数须在300个品种以上,所有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必须在福建省联合限价阳关采购平台上采购,执行“一票制”。

      二、遴选方式:

      应标的中药配方颗粒供应配送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供企业合法资质材料(药品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药品 GMP 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品质量标准),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应标的供应配送企业根据我院中药配方颗粒议价目录填报价格,进行一轮议价,并提供我院指定的 6 种中药配方颗粒样品,每个样品 50g,品种为:当归、黄芪、枸杞子、白术、炙甘草、陈皮,样品提交至我院药品采购配送科。参与议价的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配送企业数量不得少于三家,我院专家组综合比较质量、价格、服务,按照质优价廉原则最终确定综合评分高的前二家供应配送企业作为我院中药配方颗粒的供货单位。评标结束后,我院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电话和微信通知),同时公示中标企业名称 5 个工作日后签订采购合同。

      三、价格服务承诺: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配送企业承诺中药配方颗粒价格不高于本企业与其他业务单位价格,做到同产品、同质量、同价格,原则上亦不高于同剂量中药饮片价格的 1.3 倍,如遇价格调整,必须提供调价材料并征得我院同意方可调价,如若有恶意或擅自提价,我院将自行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相关款项,同时将该供应配送企业列入我院黑名单并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等监管执法部门。

      四、质量及服务要求承诺:

     投标人还应对以下质量及服务条款作出承诺:

     1. 必须保证所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是符合相关法定质量标准,提供中 药配方颗粒质量检验报告书,发生质量问题(除患者自身保管不妥外)一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 保证提供采购单位所需目录内的配方颗粒,且在采购周期内可持续供货,缺货率应低于 1%。对于基本目录外的配方颗粒,采购单位有需求的,应标人不得拒绝供应,应积极组织调拨资源,在 7 个工作日内组织到货,市场上确无货源的除外。

     3. 销售承诺:包括廉政承诺、及时配送承诺(配方颗粒配送不超过 2 天,急需配方颗粒24小时内送到,稀缺配方颗粒在一周内送到)、售后承诺、技术承诺、剩余有效期不少于 1.5 年承诺、退换货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库存误差补足承诺等。

      五、监督管理:

      供需双方在中药配方颗粒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标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质量好、服务好、价格公道的合法企业为我院中药配方颗粒优选供应配送单位。供应配送企业有如下行为则取消其供应资格:提供虚假资信材料,骗取合法供应资格的;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公司的;向专家组成员或采购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的;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我院负责组织专家对本次中药配方颗粒进行遴选评定,院纪委部门负责竞价采购供应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六、材料报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有效,以邮件发送邮戳日期为准。

电子邮箱527619174@qq.com, 收件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15259949712

      七、光泽县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议价目录(见附件)

       八、注意事项:

     1. 参与本次中药配方颗粒议价供应配送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参与议 价所需的完整材料。投标企业还另需准备 5 分钟以内的演讲稿,内容包括投标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销售规模、省内或周边有无售后服务中心);上年度投标 人企业财务报表;企业 2023 年纳税报表(加盖企业所在税务部门红色公章);投 标企业最近一次的药品质量信用等级(由当地药监部门评定结果进行认定);福 建省内二级以上医院销售情况,提供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具备保障配方颗粒 配送的能力和条件。

     2. 中药配方颗粒议价目录采取纸质和电子版二种,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资料和报价表须密封送达,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封口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附件1:光泽县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议价目录.docx

     附件2:光泽县医院中药配方颗粒的遴选评价指标及权重.docx

编辑:官楚雯   卢    超   徐浩威

复审:曾   琳     

终审:饶梅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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