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招标公告丨北滘镇西海朝阳路修路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30 17:44  浏览:8

北滘镇西海朝阳路修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滘镇西海朝阳路修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159.78 (万元) ,工期:90 日历天
工程包括:本工程为北滘镇西海朝阳路修路工程,本工程位于顺德区北滘镇西海。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混凝土路面、新建雨水口及排水管、土方开挖及回填、种植乔木灌木、路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1.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3.1.4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1.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2.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    (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 。

3.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并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

3.2.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2.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3 月)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3.2.6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5 月 10 日,上午 8:30— 12:00 ,下午 2:00 —5:30 (节假日除外) ,在广东扬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新滘居委会石湖路8号318之一。

5.2 登记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登记不需要提交资料。

5.3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 500.00 元,现场现金交纳。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05 月 22 日上午 09:30,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滘分中心(北滘镇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10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5000.00 元。

7.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海村民委员会公众号、广东扬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ych.com)网页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西海村民委员会公众号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西海村民委员会公众号、广东扬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ych.com)网页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2 投标人收标时凭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 投标文件。

9.3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烈士中路117号
邮    编:528311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13435413779
传    真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扬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新滘居委会石湖路8号318之一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57-26613121
传    真 :0757-26613121
电子邮件:323722452@qq.com

 

 

 北滘镇西海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4年04月30日

编辑丨西海股份合作经济社

审核丨卢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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