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建校74年来,现已发展为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艺等八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辽宁省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共建高校,是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服务国家能源战略需求和辽宁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学校打造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高地,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高层次人才。
1. 实际收入=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2. 以上对各层次人才的人才称号、职称、经历、学术成果的要求仅作为引进的必要、基础条件,不作为引进及享受待遇的唯一条件。
3. 发表论文署名须为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作者。
4. 学校根据人才层次给予相应的引进待遇。特别优秀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协商确定科研启动费、岗位津贴、安家费和住房等待遇条件。
5. 第一层次人才,安排配偶工作,配置助手2名、专车1台。第二至第四层次聘任相应层级教授职称,或享受校内教授待遇,根据配偶情况以适当方式安置校内工作或协助在本地落实工作。第五层次人才,如为主干学科和传统优势学科的,(一)类聘为教授职称,(二)(三)类聘任副教授职称。第六层次A类人才,校聘副教授待遇3年(待完成协议约定任务后一次性兑现),3年内完成聘期任务且满足学校副教授职务参评条件时或3年内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为第一单位主持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及以上项目时可直接聘为副教授。协助解决子女中小学入学问题。
6.符合国家及辽宁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学校积极向相关部门推荐申报。为人才申请落实国家、辽宁省及抚顺市给予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7.学校采取“以房引才”政策。博士教师公寓已投入使用,新引进博士可按优惠价通过交抵押金的方式获得使用权。
8.新引进博士享受博士津贴7200元/年,按月平均发放。
9.符合学校认定条件的博士人员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10.符合学校认定条件的预引进优秀在读的博士研究生,可以与学校签订《预引进博士协议书》,约定毕业之后来校工作,在读期间享受3000元/月的生活补助,从签订预引进协议之日起按月发放,最多发放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