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2024年京津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支持政策梳理
2024-04-30 18:46 浏览:6
1. 申报单位为在京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业务的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2. 申报单位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内开展多项目晶圆(MPW)或工程产品首轮流片(全掩膜),且产品流片合同已执行完毕,并承诺在京开展该产品产业化工作。(二)奖励条件:(多产品符合多项申报条件可同时申报):1. 京内开展先进制程(14nm及以下)首轮流片,奖励上限2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50%;开展成熟制程(14nm以上)奖励上限15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50%。2. 境内京外开展先进制程首轮流片,奖励上限15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30%;开展成熟制程奖励上限1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15%。3. 境外开展先进制程首轮流片,奖励上限10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20%。1. 京内开展MPW首轮流片,奖励上限3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50%;2. 境内京外开展MPW首轮流片,奖励上限3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40%;开展成熟制程奖励上限3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20%。3. 境外开展先进制程首轮流片,奖励上限300万元,最高不超过产品流片费用的30%。3) 企业与代工厂签订的新产品首轮流片合同,包括批量验证流片、掩膜版制作合同等;4) 流片合同执行相关的财务凭证、付款发票及银行回单;5) 流片厂装箱单(流片厂回单)或流片入库说明或企业说明;原文链接:https://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404/t20240418_3621839.html二、2024年天津市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1) 对 “芯火”双创基地(平台)重大专项,按实际获得国家支持金额给予等额资金支持。1) 对2023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领域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3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材料领域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2. 申请支持(01)方向的项目应符合申报方向的要求且获得国家正式批复文件;3. 申请支持(02)方向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 申请企业应为在天津市依法注册登记满1年,在我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研发人员,从事集成电路产业相关业务独立法人单位。2) 申请企业需填报2023年度工信部电子信息统计年报。3) 已享受过首次突破奖励的企业不在享受此次(02)方向政策。1.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2) 对“芯火”双创基地(平台)重大专项的申报材料、项目批复文件、合同协议、资金拨付凭证、银行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01)方向3) 企业配合提供2023年度集成电路设计、制造、 封测、材料领域销售达标相关材料供第三方机构认定使用。(02)方向原文链接:https://gyxxh.tj.gov.cn/ZWXX5652/TZGG644/2024n/202402/t20240229_6549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