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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标准(试行)
2024-05-03 08:12  浏览:8

山西省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标准(试行)

附表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评标标准(试行)
序号条款分值评分因素评标标准
1监理大纲
(38分)
6对项目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及对策建议对影响工程工期、质量、投资的关键问题以及工程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针对性措施建议等进行要求。
22开工条件控制对合同工程开工、分部工程开工、单元工程开工、混凝土浇筑开仓等控制,工作流程等进行要求。
36质量控制对质量控制目标,旁站监理工作计划、部位,工程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测控制措施、跟踪检测方案,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方法和工作流程等进行要求。
45安全控制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设施“三同时”、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提取和使用、作业安全管理和工作流程等进行要求。
55进度控制对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的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进行要求。
65资金控制对投资控制目标,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进行要求。
72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对信息管理制度、方法,合同管理措施,协调建设各方关系措施等进行要求。
82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扬尘污染治理、农民工管理等进行要求。
92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对尾工项目完成、验收,质量缺陷修复的监督管理,缺陷责任期终止审核等进行要求。
103监理检测、试验计划对平行检测方案、试验计划、频次等进行要求。
1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能力
(7分)
4总监资历及业绩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资历等进行要求(2分)。近5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每项得1分,最高2分。
123总监到岗到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到位等进行要求。
13资源配置
(10分)
5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及可调用的后备资源对监理人员搭配、人员数量、专业监理工程配置,随时可调用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检测、办公设备等进行要求。
143主要监理人员到岗到位对主要监理人员到岗、到位人员实名制、现场旁站人员到岗情况等进行要求。
152配置的检测及办公设备对检测及办公设备配备、工程建设需要等进行要求。
16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12分)1财务状况对财务状况等进行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新成立的单位提供相关财务证明)
176业绩近5-10年具有类似监理项目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无类似工程监理经历的不得分。
已完工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单项工程完工或工程竣工(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复印件或完工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完工)或系统试运行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为准。
183优良工程及获奖所监理的水利工程项目近五年: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如鲁班奖、大禹奖)的,得2分,最高得2分;同类工程在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为优良工程,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1得分。(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的,其中一等奖按100%得分,二等奖80%得分,三等奖60%得分)
192质量认证对取得有效期内ISO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全国行业协会颁发优秀QC小组成果,每项得1分,全省性行业协会颁发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的,其中一等奖按100%得分,二等奖80%得分,三等奖60%得分)
20安全生产标准化、信用和行为动态评价(8分)2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得2分,二级达标企业得1分,三级达标企业得0.5分;被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过程中定为黄牌监管单位,整改期内不得分。
213信用评价有效期内水利部备案登记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全国水利行业信用评价等级,AAA得3分, AA得2分,A得1分,其他不得分。未参加信用评价,但在平台主动填报信息,按照90%<1分≤100%;80%≤0.5分≤90%;0分≤80%进行赋分。
223行为动态评价投标人无下列行为的,得3分。
投标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存在行政处罚的,每项扣1分;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每项扣2分,此项最高扣3分。(以投标截止时仍在公开期限内的有关监管、信用平台公开的主要信息为准)
23投标报价(22分)20报价水平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的,得最高分20分;
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在20分基础上减0.5分;
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在20分的基础上减0.4分。
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报价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该项最低得分12分。
242报价项目组成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对报价项目组成,分项费用构成等进行要求。
25其他
(3分)
3其他招标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拟定赋分因素,最高3分。(招标人未提出赋分因素的,投标人该项自动满分)
26合计100
备注:1.投标信息与全国、山西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的主要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分。
      2.评标专家对监理大纲因素的评分不低于该因素满分值的60%;评分低于满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以上来自:《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评标标准(试行)》(晋水规发〔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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