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岭县太平川国有林保护中心低质林改造清根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岭县太平川国有林保护中心低质林改造清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岭县太平川国有林保护中心低质林改造清根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岭县太平川国有林保护中心低质林改造清根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低质林改造清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8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供应商开户银行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方式:登录“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磋商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7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公告同时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2政府采购信用贷款,请联系松原市信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联系人:李明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