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德物流招标网
【1】我们专注物流招投标项目的全流程服务;
【2】如果您是货主企业,欢迎您发布物流招标需求;
【3】如果您是物流企业,欢迎您前来参与投标竞价;
【4】每年整合国内物流招投标项目10000+!
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7月-2025年6月物流运输招标邀请函
为了我司销售、采购、生产等各块业务的开展,提高物流管理水平,选择有实力、管理规范的货运公司进行长期的合作,我司拟在2023年5月份开始进行全国货物运输的招标,特邀请各物流单位参加。
一、公司简介
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营发酵蔬菜、调味品、调味料、豆制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先后开发了泡椒小米辣、老坛酸菜、泡姜、泡豇豆、豆豉、益生菌发酵蔬菜、甜脆玉米等产品,是康师傅、今麦郎、海天、海底捞、双汇、有友、老乡鸡、李锦记等300余家知名食品企业的核心供应商。
二、招标宗旨
本着优质服务、合作共赢、满足客户需求,对物流进行优化、整合,提供更优质、安全、及时高效的服务。
三、承运货物
泡莱、酱菜、腌菜、调味料等我公司生产的系列产品。
四、标的业务
1、整车运输:从招标方指定点(如建水厂、弥渡厂等)到全国各客户收货点(含送货上门),含税价报价,毛重计费,分季度一次性年报价(即年季度报价)。(备注:交货过程中,及时与我司物流组反馈交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以便于我司人员及时做客户协调工作,仍拒收部分货值物流商自行承担,拒收产品不能二次销售和流入到流通市场。
2、汽车零担运输:从我司指定拔货地点或者昆明物流点到我司全国各客户收货点(含送货上门),含税价报价(客户支付运费且无需开具发票的的情况,结算时扣除9个税点后结算),毛重计费,阶梯报价。 (备注:交货过程中,及时与我司物流组反馈交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以便于我司人员及时做客户协调工作,仍拒收部分货值物流商自行承担,拒收产品不能二次销售和流入到流通市场。)
3、汽车短途运输:从我司指定发货点到我司指定卸货点(含送货上门),含税价报价,成品运费毛重计费,半成品原料到货过磅结算运费。(备注:交货过程中,及时与我司物流组反馈交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以便于我司人员及时做客户协调工作,仍拒收部分货值物流商自行承担,拒收产品不能二次销售和流入到流通市场。)
五、投标保证金及汇款账户信息
整车运输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汽车零担运输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汽车短途运输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汇款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水县支行
银行帐号:24069501040006301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建水工业园区青云轻工业片区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形式于2024年5月25日12:00前缴纳完毕,汇款时注明“投标保证金”,汇款完毕后投标人需提供正本付教流水单扫描件给招标方。
2、未按以上时间节点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物流商不能参与评标。
3、同时安排投标两个以上标的的物流商,按照20万元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投标物流商名称不同,则分别按投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合作物流商继续参加新年度投标的,保证金不足招标要求的应于招标前补足,保证金已足物流无需重新缴纳。
5、未中标投标方的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投标资格要求
1、请各优质的运输公司,提交统一模板竞标书,同时以报价表一起密封加盖公章(标书报价电子版:请拷U盘一起寄于我司,报价表上的顺序格式请不要作删减或增加)。
统一模板竟标书顺序要求如下:
1.1竞标函
1.2资质及能力证明文件
1.2.1营业执照
1.2.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2.3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2.4开户行信息
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服务方案及承诺
1.5.1公司简介
1.5.2项目运营流程
1.5.3安全保证及跟踪方案
1.5.4运输服务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
1.5.5风险与应急机制承诺
1.6企业基本信息表
1.7 2022-2023年财务报表
1.8竞标保证金有效凭证
1.9报价表(附件:标书报价电子版表格)
2、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对其所提供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本公司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对于上面标书内容,如不按要求顺序提供或缺失,招标方有一票否决权。
3、本次招标单个项目不接受两家或两家以上物流公司联合投标、串标,否则无效。
4、按地区(线路)遵循最安全、最合理的运输方式和时限、提供最优的价格。
5、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服务质量保障能力,承担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合作历史,无重大违法记录。
7、必须秉承一周7天,每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理念,具有健全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具备抗风险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能承担在承运中造成的损失。
8、运费由收货方结算的运输业务,物流公司也必须按合同履行义务,按时派车装货。收货方自找车辆到我司装货,物流公司无需履行合同义务。
9、安全:必须保证订单的完成,不得发生“拒单”;确保承运货物全程安全,如发生意外按合同条款对承运货物的失窃、毁损等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有严格的物流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科学地进行指导装卸作业,确保装卸全过程人员及货物安全可靠。
10、准时:能够提供全天候服务,能迅速安排最合适之车辆、最佳的运输路线及时承运,在途中出现任何问题能够有车续运,确保准时将货物送至目的地。
七、投标方式及评标、中标事宜
1、投标价格表请到公司网站下载或与直接对接人员索取。
2、投标:投标单位将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5月25日前邮递或亲自送达“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
3、评标:我司将按公平竞争的原则(以质量、线路梁道、价格、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为参考依据),由招标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非公开开标),以确定中标者,并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公布中标单位(遇节假日顺延)。
4、中标:投标单位中标后,签订正式的运输服务协议合同。
5、合同期限: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6、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变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原合作单位中标后,原保证金收据无需更换。中标后物流公司不能履行中标运输义务提出的弃标或终止运输的,投标保证金不再给予迟还。
7、中标两种以上标的业务的物流商,按照中标业务分别签订运输合同,同时按照要求签订合同之前补缴纳合约保证金。
8、中标后承运方严格按照考核制度执行,因乙方原因无条件、无能力履行中标线路业务,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从履约保证金或运费中扣除,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失的权利。
9、运费单价调整条款
a.运输招标执行油价联动。
b.油价联动一律以签合同时油价、一律以0#柴油油价为调整基础,0#柴油 密度统一以0.835g/ml计。
c.油价一律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导价为准(以发货工厂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sdpc.gov.cn
d.以合同生效日发改委执行的0号柴油(标准品)价格为基准油价,假定为A, 以发货月第一天发改委执行的0号柴油(标准品)价格为当月油价,假定为B,当(A-B)/A*100%>=20%或(A-B)/A*100%<=-20%时,当月应结运费=当月运费*(1-30%*(A-B)/A)。
10、合同期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价执行。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改变或运输市场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时,根据因素双方友好协商调整。
11、合同期内,招标方不允许中标方将货物运输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调整中标方,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方与第三方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12、同类业务中服务较优、价格合理,在合同期内执行价格不变,我司保证同一线路第一优势中标者有70%承运额,另30%给予第二中标者;合同一旦签订,如合作物流商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半途自行中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八、付款方式
1、运费支付:月结,承运公司将上月运输清单及回单核对无误并整理出运输清单后交我司指定人员核对,待我司确认应开发票的金额准确无误后承运公司方可开具运输发票,我公司于收到发票、运输清单等结算单据且审核审批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在结算期间承运公司未能及时提供发票、运输清单、回单等结算所需单据的,延至下月办理,付款亦顺延。
九、物流运输规范、运营管理规定及考核要求
1、运输车辆及时性
①通知运输计划下达,承运方必须在装货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之前向我公司物流组报备车辆安排情况(车辆车号、驾驶员信息,联系方式等),承运单位应督促车辆按时到厂或到其他指定地点候货,安排的报备车辆未按时到厂或到其他指定地点候货,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信息并调整安排其他车辆按时发运。因未按时到车装货,导致延迟到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罚款物流承担。
②承运方未按时安排车辆到厂承运,托运方有权委托其它第三方承运,由此产生的差价由合同承运方承担。
③承运方与第三方产生的运输费用必须按时支付(杜绝出现拖欠司机运费等行为),因未按时支付运费产生纠纷对我司声誉造成影响,我司有权停止与承运方的运费结算,直至承运方与第三方纠纷处理完成后方可正常结算,同时承运方与第三方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承运方自行承担。
2、承运车辆要求
①承运车辆,首先须符合国家安全排量标准,其次符合我司客户指定相关车辆要求标准(如:客户特殊指定的车型:边门花栏立柱都能打开等),否则产生的拒收等异常情况,由承运物流自行承担。派至我司装货运输的每一部车辆信息需确保与物流公司提供的车辆信息一致。
②承运车辆在到厂或到其他指定地点候货前应维修保养好车辆,保证车况正常良好,同时做好车厢内的卫生,达到产品装运的要求。未达到要求的车辆不安排装货,重新安排符合要求的车子安排承运。
③不得与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化学品、药品、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货物或使用运输过活畜禽动物、煤渣的车辆一起承运及送货;不得混货混装,因此产生的挑选费、包装材料款、二次送货费及拒收产生的费用和罚款等,由物流公司承担。
④厂区内全面禁止拍照,禁止吸烟,禁止到公司食堂就餐。当天装完货的车辆当天必须出厂,不得在厂区内停留,更不能在车上留宿过夜;第二天计划装货的车子前一天不得提前进入厂区内等待。产生的罚款及连带责任罚款,全部由当事人及物流公司自行承担。
3、装货流程办理手续及承运货物确
①车辆进厂后带证件(驾驶证、行驶证、挂车证、身份证)到办公楼220室找我司物流组领取装货单子→到成品仓库找库管装货(装货时驾驶员当场清点货物)→装好货确认货物数量、配箱数量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认可→带签完字的单据回到办公楼220找物流组人员换取随货同行的相关单据、办理出门条→盖好雨布→门岗检查后放行→出门。②驾驶员到我司物流组取《发货通知单》后,必须先将《发货通知单》的单子交到仓库保管员审核后,按公司要求佩戴好口罩、帽子等做好防护(没有的找仓管员领取),在库管员带领下才能驶入公司厂区指定地点装货,禁止司机及无关人员随意乱窜厂/库区、站货上踩踏,盖雨布时要配戴鞋套工作。因未按要求执行产生的罚款及连带责任罚款,全部由当事人及物流公司自行承担。
③承运方应督促驾驶人员协同仓管人员或我公司相关物流人员按单清点货物数量并签字确认,清点签字确认后产生的差异部分物流承担。
④承运方应培训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好防范,负责落实与承运相关的一切安全承运工作,凡在厂区装货作业期问发生的安全问题,由承运方负责。
4、在途跟踪
承运方应督促驾驶人员在承运过程中必须做好防雨、防盗、防污染、防挤压等工作,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运输(含拔分货)过程中,承运方对货物的安全、数量负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收货方(含相关票据单证的移交)。因此出现异常差异部分及损失物流承担。
5、到货要求
①根据客户要求安排专车送货(包含但不限于客户提出车型、着装、三角木止退器、灭火器等),未按客户要求安排车辆产生的二次送货费、罚款等由物流商承担。
②送货前需跟客户预约好,确认好预计收货时问,方能安排送货,未提前预约产生的费用物流商承担。
③送货前,承运方应按照我公司要求对产品包装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更换,请物流公司提前培训进行换箱后送货,若仍有拒收部分物流商自行承担。
④交货过程中,及时与我司物流组反馈交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以便于我司人员及时做客户协调工作),还要将签收单的数据异常及时反馈。若因物流原因导致的签收异常,由物流公司负责赔偿。
⑤运输商规范运输司机行为,司机入园区禁止拍照录像,针对多次违规司机,视事件严重性评估列入黑名单永久不能进厂。在途贵任风险归属于运输商,针对异常情况,做好司机现场的快速处理跟进,确保产品交付,降低不良影响。
6、签收回单管理
①严格按要求提供真实回单,不允许有伪造客户签收的回单,如发现伪造情况,取消承运资格。
②货物从我司指定点到全国各客户收货点,并根据收货方要求指定位置停车卸货。随货附有我公司的出入库单或者专用送货单,送货时需与收货人员现场验收货物,并让收货方在签收单上进行数量确认签字或盖章(数量、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③若现场签收验收货物时,有任何异常,请物流公司第一时间反馈到我司,以便我司及时掌握签收情况,必要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协商签收。若因物流原因导致的签收异常,由物流公司负责赔偿。
④签收完整的回单,要求送货完毕后,请先发签收图片给到我司微信对接群确认再离开客户仓库,提供的签收单必须确保图片清晰,字迹可辨;送货时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垫付卸货费),需第一时问反馈,并让客户在签收单上备注所产生的费用金额或者客户出具费用收据。无反馈或者无客户出具的费用收据,费用物流自行承担。
⑤签收单因物流原因造成的遗失,需补签完整后方可结算。
7、拒收产品处理
①合格产品出厂后拒收部分,对应承运物流商自行承担,拒收部分货值从运费中扣减,拒收产品不能二次销售和流入到流通市场。
②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拒收或退货部分,承运物流商有义务配合我司协调处理。
③交货过程中,及时与我司物流组反馈交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以便于我司人员及时做客户协调工作。
8、运费对账结算
①次月初5号之前,按我司要求的固定格式对账单发至我司指定对账专员处。②对帐无误后开具增值税税率为9%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按要求开具,所有信息需与对账单一致。
③运费结算时必须签收单原件方可结算运费(复印件无效);送货时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垫付卸货费),结算运费时收据需跟签收单一起寄到我司方可结算。
④盖鲜章的运输协议单或承运单(如:数量、重量、金额等必须跟发票运输清单一致);
⑤盖鲜章发票运输清单、异常扣款明细表一式两份,随结算单据一起安排原件寄我司。
⑥签订运输合同的物流公司名称与实际发票公司名称一致,收款单位名称与运输发票名称公司一致(即:公对公收付款业务)。
十、凡参与投标的物流商,表示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方的招标公告各项条款。
十一、本招标方案所有解释权,归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产供部。
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项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