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完善各层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安全监督管理序列人才管理办法,加强专职安监队伍能力建设,畅通专职安监人员职业通道,确保将监督能发挥利剑作用。
检查制度
各级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程项目要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日检、旬检、月检等;公司要对项目实施定期检查和重点作业部位巡检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各级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集团对各二级单位至少每年组织检查或抽查一次;各二级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或抽查活动;三级法人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活动;所有的分公司(区域公司)每月都要组织拉网式的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检查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中建股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
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责任落实、查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以访谈、查阅记录、现场查看等为主要形式。
各级企业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大型机械设备、附着升降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以及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大型吊装、拆除、爆破、高大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进行专项、重点检查,并应对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各级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被检单位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