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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电商会评述美方发布对华加征301关税四年期复审结果
2024-05-16 17:02  浏览:6

当地时间2024年5月14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对华加征301关税四年期复审结果,建议在原有对我国征收301关税基础上,进一步加征自我国进口的电动汽车、锂电池、半导体、光伏电池、港口起重设备等共14类产品的301关税,新的关税幅度将增加至25%至100%不等。

报告概述

USTR此次公布的报告阐述了“301关税四年期复审”涉及的法定要素,建议对现有301措施进行修改以提高关税幅度,并提出其他相关政策建议四项。

·建议提高的关税幅度及相应产品·

该报告提出的四项建议如下:

1、针对用于美国国内制造的机器设备设立排除程序,包含19项对特定太阳能制造设备的排除建议;

2、向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CBP)拨款,加强301措施的执行;

3、加强美国私营公司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打击国家资助的技术盗窃;

4、继续评估支持“供应链多样化”途径,提升美国国内供应链韧性。

关于提议的排除程序和排除内容

USTR提出两项排除建议——

1、建议就用于美国国内制造的机器设备设立排除程序。该排除程序将仅限于《美国协调关税表》(HTSUS)第84 章和第85 章中特定8位数税目下的机械产品,详见该报告附录K。

2、建议对特定太阳能制造设备实施19项临时排除程序,以支持对美国本土太阳能制造的投资。该临时排除程序,详见该报告附录L。

下一步程序

关于301关税四年期复审,USTR将于下周在《联邦纪事》发布公告,就建议增加301关税幅度的内容和将用于美国国内制造的机器设备从301关税中排除程序的信息,征求公众评议。

背景信息

2017年8月18日,美国政府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中国发起301调查,判断中国政府在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创新等领域的实践、政策和做法是否存在不合理或具有歧视性,以及是否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

2018年3月2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前)签署总统备忘录,依据“301调查”结果,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大规模征收关税,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随后,USTR先后公布了四项征税清单及多次产品排除程序。

根据美国贸易法第307条,USTR有权对生效中的301措施每四年进行一次复审,以确定有关措施的必要性。

2022年5月3日,USTR发布公告启动对华301措施的法定复审程序,并征求美国国内产业意见,请其在301措施四年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就是否继续征税提交书面申请。2022年9月2日,USTR再次发布公告,鉴于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来自美国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启动对301措施共四项征税清单的必要性审查,同时继续实施目前的301措施。同年11月15日,美国政府就301复审公布问卷并公开征求评议,共收到近1,500份意见。2023年及2024年初,USTR和301条款委员会就复审内容和公众评议与有关专家举行多轮会议。

行业观点
我们关注到,美方5月14日发布的301关税行动清单涉及到一些机电类产品,其中,我国电动汽车光伏电池对美国的出口所占份额极少(以2023年为例,我国电动汽车对美出口额占该类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不足1%,我国光伏电池对美出口份额也仅占0.2%),因此,美国此次加征关税,虽对我电动汽车、光伏电池行业整体出口数据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但或产生不良示范效应。此外,锂电池等产品征关税,其直接后果就是——推高市场价格,从而增加美国电动汽车产业在内的供应链成本,并加重消费者负担;中美半导体产业合作是全球半导体产业保持发展和繁荣的重要基石,对半导体产品加征关税,损害行业全球化协同创新,拖累全球科技创新进程;而对我国港口起重设备加征关税更只会大幅抬升美国港口及物流运营成本,消减美国控制通货膨胀的努力。长期以来,中美机电企业间的贸易投资与合作,始终尊重市场化原则,基于共同利益,福祉惠及两国企业和人民,美方此举,不仅破坏了全球公认的贸易规则,同时也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双输”行为,希望美方停止该错误做法。
商会工作

自特朗普政府于2017年8月发起301调查以来,中国机电商会已向USTR提交多次评论意见、组团赴美国参加三次公开听证会,要求停止301调查、反对美国对我国产品采取征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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