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滏阳中学(东校区)摄录器材采购项目经学校批准,现进行招标采购,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项目名称:衡水滏阳中学(东校区)摄录器材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概况:衡水滏阳中学(东校区)采购摄录设备。
二、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
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公司自拟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3、提供支持本项目具备足够数量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函;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5、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六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不满一年的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6、“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8、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声明涵;
9、企业简介;
注: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的资料查验并不代表开标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
四、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及踏勘现场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下午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PDF格式,压缩后发至邮箱15030808556@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并将相应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现场踏勘时间递交至衡水滏阳中学留存(刘老师:1503080855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甲方将通过邮箱回复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
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22日下午3:00,衡水滏阳中学东校区集合。
五、投标方式:现场投标。
六、开标时间:以校方通知时间为准
七、开标、评标地点:衡水滏阳中学
八、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李老师:18603181076
刘老师:1503080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