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招标项目-天津再生资源
2024-05-17 23:32  浏览:9

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现针对我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兹诚邀广大单位前来投标,我司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项目简介及要求

1、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项目编号:TJLS-LXZB-202405-001)。

2、按照安全标准化一级评定标准通过格力电器内部评审;按照安全标准化二级评定标准通过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评审,取得评审证书。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者可联系:张经理 1662625959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参与投标单位以招标单位提供的统一投标书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盖章密封投标文件一份,并分别以档案袋密封方式递交,密封处要求加盖公司公章。

2、标书投递时间:

(1)标书投递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上午9:00

(2)标书要求密封形式。

3、标书投递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子牙循环产业园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文件接收人:张经理  16626259598

4、未按以上要求递交标书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

1、参与投标单位需按招标公司要求支付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上午9:00  本项目需缴纳保证金5000元

3、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于投标文件递交之前,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转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并注明用途“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入账1167”。投标保证金汇款详情:

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5、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以现金形式支付的于开标当天退回。

6、中标单位在我司通知中标结果后所支付的投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须按照我司要求与我司签订合同。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我司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有权组织重新招标。履约及付款事宜须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7、如投标单位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作为招标公司的经济损失,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投标单位全额负责赔偿。

(1)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单位撤回其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未能按投标文件要求履行职责义务。

(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处罚规定的。

(5)其他因投标方原因影响损害招标方权益的。

六、开标及定标

1、开标时间: 2024年5月22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3、开标方式:

采取现场开标密封竞价形式,报价具有优势者进行二次报价或议价,以二次报价或议价结果为最终定标依据。

采取内部议标形式,以对比议价结果为最终定标依据。

4、定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

5、废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投递到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盖章的

(6)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废标规定的

七、其他

1、标书一经投出不得更改,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具体内容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编制标书,基于对标书的说明或对现场的情况缺乏了解而导致的种种风险,由投标方自负。

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距离投标期限届满一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的内容均以书面为准,当修改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天津绿色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只退回投标保证金,并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4、投标单位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的,请务必于投标文件发出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投标文件一经发出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一经发出,代表投标单位完全同意上述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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