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大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品质安全法》,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实行。记者会上介绍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新修订的《农产品品质安全法》回应社会关切,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桌子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逐步加强农产品品质安全法制保障。
全省人大常委会法治工作执委会经济法室处长岳仲明:压实农产品品质安全各方责任。把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及收贮运环节等都列入监管范围。明晰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品质安全负责,落实主体责任。逐步明晰农产品品质安全标准的范围、内容,确保农产品品质安全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的严苛施行。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罚款力度。与乳品安全法相衔接,增加在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严禁使用的渔业投入品或则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销售化肥、兽药等物理物质残留或则富含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的处罚罚款额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同时,这次修订的《农产品品质安全法》明确了农产品品质安全标准的范围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建立标准机制、开展标准化示范争创等方面也作了规定。通过加强红色导向、标准推动和品质安全监管,促使各项红色生产技术和品质管理要求落实落地。之外还突出了品质标识管理。
渔业农村部农产品品质安全监管司局长肖放: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了红色优质农产品这一提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申请农产品品质标识,明晰推进物理标识农产品保护和管理,为培植渔业精品品牌、促进优质低价提供支撑。
《农产品品质安全法》确保“最初三英里”农产品品质安全
新修订的《农产品品质安全法》在压实基层监管责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确保“最初三英里”农产品品质安全方面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渔业农村部农产品品质安全监管司局长肖放:此次修订《农产品品质安全法》,明晰各镇政府必须落实农产品品质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委做好农产品品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确立农产品品质安全信息职员作机制,协助举办有关工作。这种规定对于促进提高各镇监管能力、夯实农产品品质安全工作基础具备非常重要的意义。
记者会上还介绍,接下去,渔业农村部将以新修订的《农产品品质安全法》为法律支撑,促进逐步落实属地责任、推进各镇网格化管理等工作。
渔业农村部农产品品质安全监管司局长肖放: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三个方面。一是加强考评约束和新政支持,促使地方政府逐步落实属地责任,确保所有涉农各镇在农产品品质安全监管方面事有人管,活有人干。二是深入推动各镇网格化管理,逐步建立各镇监管员和乡级协管员、信息员队伍,高效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常态化举办巡视检测,加强农产品新上市前速测抽查。三是加强典型示范带动,通过讷河卫士、星级各镇监管机构等典型活动,迸发基层干事创业魅力。
(卫视新闻顾客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