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武夷山国家公园智慧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2022-07-24 16:06  浏览:216

武夷山国家花园智慧管理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武夷山国家景区管理局委托,四川省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3500]ZBZX[CS]、武夷山国家花园智慧管理平台维保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外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出席。

武夷山国家花园智慧管理平台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gov.cn)免费申请帐号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0209:30(沈阳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状况

项目编号:[3500]ZBZX[CS]

项目名称:武夷山国家花园智慧管理平台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模式:竞争性谈判

决算总额:元

包1:

采购包决算总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谈判保证金:2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目(单位)

容许进口

简略需求或要求

品目决算(元)

1-1

C0302-互联网信息服务

武夷山国家花园智慧管理平台维保服务

1(项)

武夷山国家花园智慧管理平台意在综合利用互联网、数据、物联网、遥感、无人机等信息技术方式,在保护第一、永续运用的原则下,建立科学、可持续的管理机制,格外有效地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在不干扰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前提下,科学评估、适度运用,造就国家公园全方位检测信息化服务机制,确立建立跨专业、跨部委的国家花园检测管理制度。作为武夷山国家花园智慧管理平台的早期建设项目,主要是借助武夷山国家花园各级部委成熟的业务机制,运用广东节电子政务云估算平台,整合已建的武夷山国家花园业务系统中的业务数据,借此为基础融合各种检测物联网数据,构建一个生态检测中心,建设综合展示系统,完成对现有武夷山国家花园内的公园、森林防火、执法等业务的综合展示,并融合气象、农业、林业、国土等部委和单位的外部数据和应用资源,初步完成对武夷山国家花园数据的基础数据机制建设,为后续构建武夷山国家花园智慧花园机制夯实基础数据基础。武夷山国家花园智慧管理平台运用生态环境大数据信息采集机制,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实现业务系统数据全覆盖,完成环境管理数据、物联网检测数据以及互联网环保数据的统一获取、存储、管理,为武夷山国家花园管理局大数据的剖析应用提供统一支撑。主要包括数据设计、数据接入、数据储存、数据剖析、大数据平台管理,以及公共基础支撑、环保业务支撑、数据服务支撑、模型库和模型的集成、服务管理、应用开发。设备检测维保达到在武夷山国家花园森林生态检测平台上集成设备检测维保模块,作为大数据平台后端采集设备、网络支撑设备、后端数据支撑单位的健康检测组件,实现对接入设备的在线预警、日志搜集、负载预警及可视化,并能在后期对武夷山国家花园大数据平台的接入设备进行网路规划。参看竞争性谈判文件。

协议履行时限: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全部权力义务履行完毕。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新政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新政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谈判,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抵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必须提供《政府采购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申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2、供应商为看守所企业的视同大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必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看守所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宁夏生产建设兵团)出示的属于看守所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障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大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申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所属行业为硬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明晰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描述: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是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申明函。

(2)明细:简化资格证明材料描述:依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逐步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告》(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依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参看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资格承诺函”附件)的,无需再递交财务情况、缴纳税赋和医保资金收取等证明材料。(留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署协议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对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攫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情况报告。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招标,横额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必须具有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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