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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惠企政策(十二)丨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3-06-27 12:52  浏览:4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把全市开发区提档升级现场会精神落实落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本着精准服务企业的原则,我们精心收集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关于科技创新方面的惠企政策,辑印了《科技惠企政策“一本通”》。

本书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8个方面的重点政策进行了梳理解读,旨在强化科技惠企政策末端落实,帮助全市广大企业了解掌握政策、用好用足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营造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凝聚科技力量助推建设“太行泉城、美丽邢台”。

今天,“邢台科技”为您解读今天,“邢台科技”为您解读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相关政策。


政策核心

1.建立由研究院提出和承担省级科技任务的机制,通过定向委托、定向择优等方式支持研究院牵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2.优先支持研究院建设院士工作站、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场景、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创新平台。

3.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场景等专项鼓励支持研究院开展技术转移、概念验证、成果熟化等活动。支持研究院以技术转让方式吸纳京津科技成果,对依托单位是企业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

4.对以研究院为主体申报院士工作站和院士合作重点单位的企业,予以优先立项支持。对以研究院为主体引进“高精尖缺”国际人才的“引才引智”和“海外工程师”专项,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5.推动科技投资引导基金与地方、上市公司和头部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子基金,投资研究院技术成果熟化转化。省市相关引导基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研究院及其衍生企业融资支持。

6.对连续两次获得优秀档次或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院,优先推荐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定期评选标杆研究院,向全省推广先进经验。

7.新获批为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每家给予 20 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

1.产业领域属于我省重点支持的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
2.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发展需求,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创新资源配置合理,任务目标明确,研发方向精准,建设方案可行;
3.依托单位具有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必要的组织架构、资金投入、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具备牵头建设和集聚优势资源的综合实力。依托单位是企业的,企业上一年销售收入应在1亿元以上(软件类和农业种植养殖类企业上一年销售收入应在50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或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不低于3000万元;
4.研究院应至少由2家上下游企业、1家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共建,且已组建理事会(董事会),制定了章程,确定了联合共建的方式、人员、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
5.专用的办公科研用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6.具有科研开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员团队,研究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少于60%;
7.近三年通过自主研发,在相关产业领域拥有5件以上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自主知识产权;
8.所在地政府制定有鼓励相关产业发展的规划、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等政策措施;
9.名称应符合产业实际和研究院功能定位。

申报流程

申请建设技术创新中心的单位,在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应编制《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申报书》、《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等材料,经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本单位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按照研究院优先布局领域,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向省科技厅推荐符合条件的建设申请。

政策依据

1.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22〕1号)

2.邢台市《关于高标准打造人才生态的实施意见》(邢字〔2020〕3号)

业务管理科室

资源平台科  0319-3288322


END



来源:邢台科技

编辑:尹西振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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