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范围:
县域内的出租汽车、公交车
二、整治时间:
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31日
三、整治内容:
(一)车辆外观:车辆车身标志色不统一,营运标志、单位名称及监督电话不清晰,车身破损、脏乱差问题。
(二)车内设施:出租车计价器、空车灯、车顶“LED”显示屏、服务证架子安装不标准;客运车载定位、音视频功能不齐全,无“五不两确保”、禁烟标志、投诉电话等各类行业规章制度及标志未更新更换到位问题。
(三)车内环境:出租汽车及公交车车辆性能状况及车内环境差,严重损坏出租汽车“文明窗口”形象的问题。
(四)文明服务:车辆驾驶员不按规定范围经营、不使用计价器及乱收费、拒载、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等有损乘客合法权益的问题。
(五)投诉举报:企业接听投诉电话不及时、不规范,未按规定时限、规定要求处理投诉问题。
(六)教育培训:出租汽车及公交车经营企业对本企业车辆驾驶员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
监督投诉电话:0943-3220036/3221328
特此公告
监制:张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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