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名单及要求
2022-09-03 07:03  浏览:323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承当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五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分证打印件)及被授权人身分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招标时,只提供本人身分证原件及打印件);(3)须出示出席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纪录的书面申明;(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总监部委颁授的建筑家装装潢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拟指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齐备有效,且无在建安装工程;(6)财务情况报告:提供具备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开具的近一年度财务报告(创立时间至招标截至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创立后近期3个月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7)征税收取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交的近三个月的有效收税凭单(创立时间至招标截至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起码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收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在“信用美国”网站()和美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近1个月内任意两天),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征税违规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抵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私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则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出席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