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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2年8月社会服务税费东莞市内税务费用
2022-09-08 08:01  浏览:176

服务类(广州市汇益社会服务发展中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总额(元)

2-1

其他社会服务

税金

广州市内

国税成本

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36个月。(其中2022年8月由原单位继续服务,中标人实际服务期为35个月,招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原有单位支付2022年8月末服务费,共25,858.33元)

管理成本占项目决算的14%,其中机构管理费占7%,税金占7%

65,163.00

2-1

其他社会服务

管理费

广州市内

包含中标服务费、意外寿险及福利补助、各种资料等其他成本

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36个月。(其中2022年8月由原单位继续服务,中标人实际服务期为35个月,招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原有单位支付2022年8月末服务费,共25,858.33元)

管理成本占项目决算的14%,其中机构管理费占7%,税金占7%

65,163.00

2-1

其他社会服务

项目服务费

广州市内

因举办本项目工作形成的交通费、食宿等成本

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36个月。(其中2022年8月由原单位继续服务,中标人实际服务期为35个月,招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原有单位支付2022年8月末服务费,共25,858.33元)

人力费用开支占项目决算的86%,其中人员薪资福利开销83%,服务费3%

27,927.00

2-1

其他社会服务

人员薪资福利费

广州市内

包含项目人员薪资(四险一金)、绩效

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共36个月。(其中2022年8月由原单位继续服务,中标人实际服务期为35个月,招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原有单位支付2022年8月末服务费,共25,858.33元)

人力费用开支占项目决算的86%,其中人员薪资福利开销83%,服务费3%

772,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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