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2023-07-19 13:36 浏览:19
滨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公司
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简 章
滨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交通产业)成立于2013年2月,现有权属企业14家,注册资本金3.3亿元,拥有资产20亿元。为滨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涵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汽车驾驶学员培训、合同能源管理、教育咨询服务、大宗贸易、水产养殖、供应链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根据滨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当前业务开展需求,结合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岗位名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0日8:30
—7月25日17:00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bm3080006@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交通产业集团+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请勿重复提交,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3);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⑤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除《报名登记表》需提供WORD版、《报名信息统计表》提供Excel版格式外,其他材料均为JPG、JPEG、PDF格式。请将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压缩包上传至邮箱,报名人员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初审时间:2023年7月20日9:30
—7月26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特别提醒:为了防止报考人员在发送邮件过程中因网络原因丢失,出现报考人员邮箱显示已发送成功,bm3080006@126.com邮箱却未接到报考邮件的情况,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7月26日17:00未接到邮箱回复的,立即拨打咨询电话0543-3080005联系审核人员。考试采用面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考试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谈范围资格。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面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谈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谈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80分,面谈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根据面谈成绩,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各1份: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薪酬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情况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新入职员工须服从公司内部岗位或内设机构岗位的调剂分配。 咨询电话:0543-3080005
18769633556
监督电话:0543-3080006 19954330007 咨询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