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针对阿斯巴甜被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列入2B类可能致癌物,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国家癌症中心联合发布的《如何看待有关国际机构发布的阿斯巴甜评估结果》认为,阿斯巴甜按照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使用可以保障安全。
7月14日,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阿斯巴甜列为“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公布称:“维持阿斯巴甜原风险评估结论,按照目前剂量和范围使用,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健康危害。”
阿斯巴甜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及中国、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批准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指出,致癌物质的致癌风险通常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致癌能力,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主要依据人类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报告、动物试验和生物学机制研究等,将致癌证据强度分为1类,2A、2B类和3类,其中1类具有人类致癌性,2A类对人类很可能致癌,2B类对人类可能致癌但缺乏充分科学证据,3类为尚无法分类;二是暴露水平,指人体实际摄入或接触该有害物质量的多少。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将阿斯巴甜列为2B类可能致癌物,说明其对人类致癌性的科学证据尚不充分,需进一步研究考证。通过对其用量进行控制管理,能够保障其使用的安全性。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批准阿斯巴甜可用于冷冻饮品、口香糖、糖果、焙烤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碳酸饮料等,规定最大使用量为0.3g/kg—10.0g/kg。我国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阿斯巴甜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等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也采用了相同或相近标准。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联合国家癌症中心,结合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最新评估结果和我国居民消费情况,进行安全性评估,认为阿斯巴甜按照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使用可以保障安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我们将继续关注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等组织机构的风险评估动态及各国反应和举措,通过最严谨的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底线。”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