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诸暨市公安局2022年度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及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2022-10-03 07:21  浏览:305

项目概况

诸暨市公安局2022年度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及维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0-08

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2022年度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及维护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2年度信号灯新建改建及维护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2年度城区交通隔离护栏更新维护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2年度城区交通标志标线更新维护服务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或合同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时止,以先到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40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4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标项2、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诸暨市东一路88弄朗臻国际2301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须知-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⑤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⑥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⑦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 ⑧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5)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公安局

地 址:诸暨市暨阳街道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斯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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