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条件和基本要求
1、选择合规的供气企业;
2、使用场所需保持通风良好,排气导管应通往室外,半封闭房间应配备机械排风装置;
3、放置钢瓶和燃气器具的房间不得放置其他易燃易爆品;
4、钢瓶的放置应远离热源,与灶具的距离在0.5米以上;
5、燃气器具应聘请具备安装维修资格的技术人员安装;
6、灶具应选购和使用由合规厂家生产的,且带熄火保护装置;
7、不得安装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在浴室内安装使用非平衡式燃气热水器;
8、连接软管要用燃气专用软管,不得穿墙,长度不得超过2米,中间不得有接口;
9、鼓励选用具有自闭功能的调压器;
10、鼓励安装家用型液化石油气浓度报警器和联动切断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家用消防器材;
11、用气完毕应及时关闭钢瓶的阀门;
12、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器具及用气设施应及时更换;
13、配合供气企业入户安全检查。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紧急处置:
如果用气场所发现有漏气,应按下列措施处理:
1、严禁开关任何电器设备,严禁现场接打电话;
2、关闭瓶阀,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迅速撤离漏气现场;
3、远离现场后在空旷地带拨打配送人员或者供气单位服务电话,等待供气公司指派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三、瓶装燃气失火紧急处置:
1、初起火或火势较小,用灭火器迅速灭火,家中无灭火器的,用盆(桶)盛清水,冲倒着火处,使火熄灭;
2、关闭瓶阀,如瓶阀不能关闭,立即用湿毛巾缠绕瓶阀,将气瓶放置在通风良好的无人的空旷地带;
3、火势较大情况较严重时,人员立即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拨打119电话求助;
4、拨打配送人员或者供气单位技术支持人员电话,等待供气公司指派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科
拟稿:阮露诗
编辑:卢 岚、余志超、孔令国
二审:柯汉财、冯嘉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