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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职工知识50问(七)
2023-07-24 13:47  浏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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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如何组织开展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改革,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等。

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的关键环节。5年来,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各地,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资金1139亿元,统筹用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补贴性培训8300多万人次。全国总工会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工会在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中作用的意见》;会同教育部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培训各类农民工600万人次;建设“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培训职工1.86亿人次;加强新时代工匠学院建设,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境外培训计划。

下一步,国家将从加强职业教育、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企业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供社会培训资源等方面入手,认真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指导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每年举办一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等,为产业工人队伍技术技能提升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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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职工教育经费落到实处?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完善经费投入与监督制度,允许企业培训费用列入成本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加强职工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发挥企业培训产业工人主体作用、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技能水平、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2018 年,国家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比例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比例统一,从 2.5%提高至8%,使得职工教育经费更加充裕。

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部委《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规定,担负监督企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职责的有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审计,各级劳动保障、审计部门等。企业应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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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技能评价方式上会做哪些改进?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

技能评价方式和资格认证制度是技能形成体系的核心,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设置、评价方式、资格认证、薪酬体系和集体协商等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入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才评价改革,创新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目前,国家制定、修订并颁布了228个国家职业标准,并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3800余家企业、近900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125万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今后,国家还将继续推动评价方式更加科学化,打破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加大对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深化企业人事管理和工人劳动管理相区分的双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提升挂钩,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的工资水平,以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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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有哪些安排?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打造更多高技能人才,并从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搭建高技能人才交流平台,叫响做实“大国工匠”品牌等方面提出了许多重要举措。

高技能人才也被称为优秀技术工人,是指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一线岗位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技术工人,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技能水平以上的技术工人。高技能人才是技术技能的重要传承者、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者、制造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者,是产业工人的优秀代表。

国以才立、业以才兴。今后,国家将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广大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继续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境外培训计划,建设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推行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加大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力度,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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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能走出国门开展学习和技能交流吗?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要求:组织产业工人积极参与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各国产业工人的技能交流与合作也朝着国际化方向发展。可以说,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世界形势深刻变化,在全球化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深度调整的背景下,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出的重大战略构想,也为产业工人提升素质、发展职业技能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既是产品、产能、资本的输出,更是产业工人技术、技能的输出;既有高层领导互动,也有基层产业工人交流。近年来,全国总工会与科技部合作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境外培训计划,目前已组织两批高技能领军人才赴德国参加“高端制造”培训交流、一批高技能领军人才赴日本参加“精益制造”培训交流。

今后,国家将继续组织产业工人走出国门,让产业工人加强与其他国家优秀产业工人的技术交流,积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进一步帮助产业工人了解世界前沿技术动态,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长新本领,走好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编辑:张明利

一审:黄姗姗

二审:牛晓玲

三审:段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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