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招募文旅行业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2023-07-31 11:37 浏览:29
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公开招募文旅行业义务监督员的
公 告
为加强平遥县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助力平遥文旅高质量发展,提升来平游客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现面向全县招募文旅行业义务监督员。在平遥生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退休教师、社会热心人士等。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2.能够实事求是对文旅体行业进行监督,办事客观公正,工作认真负责,并能将广大群众对文旅体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县文化和旅游局。3.开展义务监督工作时间有保障,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相关监督检查任务。4.身体健康,有无偿履行职责的意愿,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1.宣传我县文旅行业相关政策和发展成果,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县文旅行业发展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2.积极参与文旅秩序明查暗访活动,客观监督文旅经营者及其从业者的行为,反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出整改建议。3.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招募方交办的有利于促进文旅行业发展,提高服务水平的其他事项。每年召开1-2次义务监督员会议,通报文旅行业工作情况,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义务监督员参加市场检查、暗访活动,提出整改建议,县文旅局会将整改建议进行任务分解,并将整改报告反馈于义务监督员。平遥县文旅行业义务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义务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义务监督员应通过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社会监督活动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应当遵守公序良俗和纪律规定,不得以义务监督员身份从事与义务监督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义务监督员的身份和义务监督活动谋取私利。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可将《平遥县文旅行业义务监督员申报表》发送至邮箱:Py12318@163.com,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 日。平遥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