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Ⅰ、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Ⅱ、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无在建项目;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Ⅰ、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复印件;Ⅱ、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人(磋商函签署人)和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起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复印件;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I、提供?2019、?2020?或2021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II、、提供成交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复印件;III、提供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复印件。(以上三种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但成交现场以第II种或第III种形式提交资料的,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⑤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会议,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⑥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黑名单中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