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2022年食堂副食品集中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咸安区
2022-11-01 11:06  浏览:217

项目概况食堂副食品集中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HY--1026

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集中采购

预算金额:28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需求

备注

1

蔬果类、肉类、水产类、禽蛋类、干调类、饮品类

中标供应商数量:2家(投标供应商不少于5家,否则不予开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满三年,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类别且食品经营资质满三年。3.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连续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2年1月以来连续2个月的财务报表扫描件。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发布公告时间之后)。3.5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提供书面承诺函)。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须提供书面承诺函。3.7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并提供保密承诺函。3.8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经济实力、车辆配送能力(含临时配送、紧急配送)、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3.9其他要求:(1)本项目的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或为同一法人(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从业人员需提供1年以内有效健康证件。(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下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资料、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相关承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上述资料核对原件。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28号5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综合优惠率不得低于1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李先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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