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东莞理工学院人才周转公寓附属用房教学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11-03 07:00  浏览:278

1、原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B区1108-2室;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B区1108-2室”。现更正在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1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B区1108-2室;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B区1108-2室”。

2、原招标文件第73页和招标公告“附表一:东莞理工学院人才周转公寓附属用房教学家具采购项目”的“注:1 、表中产品需符合《GB 28007-2011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的标准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国家、广东省或东莞市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质量、环保标准或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中标人所投货物必须符合新的标准或规范。”更正为:“注:1 、表中产品需符合《GB 28007-2011 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要求或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国家、广东省或东莞市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质量、环保标准或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中标人所投货物必须符合新的标准或规范。”

3、原招标文件中第87-88页3.详细评审中的

评审因数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空间设计解决方案

(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家具教室、食育工坊和编程室),对区域效果图整体布局科学、合理程度、设计和匹配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设计解决方案制定科学、实用、整体布局非常合理的,得6分;

良:设计解决方案制定科学、实用、整体布局基本合理的,得4分;

差:设计解决方案制定科学、实用、整体布局不够合理的,得2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6.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 2.0; 4.0; 6.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进度、供货方案、运输方案、验收方案等) 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实施方案明确、详尽,针对方案合理、科学的,得6分;

良:实施方案基本明确、合理、规范,针对方案基本合理、科学的,得4分;

差:实施方案不够明确、合理、规范,针对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较弱的,得2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质量保证方案(等次分值选择: 0.0; 0.5; 1.0; 2.0;)

根据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项目质量的控制等)等进行综合评价:

优:质量目标明确、对项目质量的控制详细、检验手段科学,得2分;

中:质量目标基本明确、项目质量的控制可行性不高、检验手段一般,得1分;

差:质量目标不够明确、项目质量的控制可行性不高、检验手段一般,得0.5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

项目业绩

(4.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的幼儿家具类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合同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更正为:

评审因数

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

空间设计解决方案(7.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 7.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家具教室(指普通班级教室)、食育工坊和编程室三个教室的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和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设计说明(家具摆放设计理念、所摆放家具的详细清单和功能说明)进行综合评价:

(1)提供的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齐全,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中家具摆放丰富且设计符合教室的教学功能,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中能直观清晰的看到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教室的摆放,具有详细完整的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设计说明且效果图所摆放家具与清单一致的,得7分;

(2)提供的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齐全,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中家具摆放较丰富且设计符合教室的教学功能,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中能大概的看到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教室的摆放,家具详细的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设计说明且效果图所

摆放家具与清单一致的,得5分;

(2)提供的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齐全,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中家具摆放简单但设计符合教室的教学功能,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中能大概的看到投标人所投产品在教室的摆放,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设计说明不完整或效果图所摆放家

具与清单不一致的,得3分;

(3)提供的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不齐全,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设计说明不完整的,得1分;

(4)未提供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或家具摆放区域效果图设计说明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7.0分),(等次分值选择: 0.0;1.0;3.0;5.0; 7.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定的①制造实施方案(各类家具的日生产数量)和交货进度计划(结合自身生产产能制定完成本项目的完整工期);②安装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安排(制定针对不同家具的详细安装计划安排表);③验收实施方案(制定针对不同家具的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案,包括验收不合格后的处理措施)和进度计划安排进行综合评价:

(1)实施方案内容齐全、清晰、阐述准确且符合项目实际,进度计划安排完整详细、切实可行、切合实际的,得7分;

(1)实施方案内容较齐全、清晰、阐述较符合项目实际,进度计划安排完整、可行、符合实际的,得5分;

(2)实施方案内容齐全、阐述有欠缺,进度计划安排有欠缺、与实际有所偏差的,得3分;

(3)实施方案内容不齐全,进度计划安排不完整的,得1分;

(4)未提供实施方案或进度计划安排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

项目业绩

(4.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的幼儿家具类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合同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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