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由5名学生组成,本次大会选举产生。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从6名主席团候选人中选出5人。
四、选举须有4/5以上代表表出席方能进行。当选条件是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所得票数在候选人中排前5名,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名单时,应就票数相当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为当选。
五、选票上盖有“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印章,选票章的或伪造印章作废票处理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同意的在其名字下划“ O ”,不同意的则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的空格内容上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划“ O ”。
六、每张选票上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时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则无效。收回的总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代表数则有效,若多于实际投票人数,选举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7名。以上名单由筹委会组织推荐,提交大会通过。
八、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关于推动学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的通知》(院党发【2020】15号)要求,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按照《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中第四章第二条执行产生,条文详情如下: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团委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