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冶新元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后三街石王庙胡同11号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ZB-2022-11F47
项目名称:首冶新元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供新元科技园保洁服务。室内公共区域保洁面积:室内约31595平方米、室外保洁面积约42272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招标招标活动。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近6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提供近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税票据或其它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不得分包和转包;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后三街石王庙胡同11号楼3层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携带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后三街石王庙胡同11号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后三街石王庙胡同11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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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首冶新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昌平路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