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美学【2023】 076 号“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分支机构2023年上半年工作考核情况通报”予以发布。全文如下:根据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会员管理办法》《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分支机构领导层履职资格管理规则》《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分支机构活动审批管理规则》《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分支机构财务收支管理规则》和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暨分支机构工作会议的要求,学会秘书处对分支机构2023年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考核。2023年上半年,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秘书处继续沿用2022年度分支机构的考核方法,对部分考核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完善。(一)根据《分支机构领导层履职资格管理规则》的规定,分支机构领导层单位会员比例应不低于60%,此项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对应分值为10分。(二)根据《会员管理办法》,所有分支机构领导层必须在学会会员系统进行注册,若未按规定注册,每人次扣除总分1分,最多扣除20分。(二)分支机构没有请示、学会没有批复开展的活动,不计入考核成绩。(三)根据2023年3月召开的五届四次理事会的决议内容,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鼻烟壶专委会、传统工艺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暂停工作,不参与考核。书画专委会、竹工艺专委会限期重组(截至2023年9月25日),目前书画专委会的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取得一定进展,参与此次考核,竹工艺专委会重组工作未见进展,不参与此次考核。学会秘书处依据相关规定,对参与考核的24个分支机构进行考核评分。2023年8月2日,经学会会长办公研究通过。各分支机构如对2023上半年的考核结果有疑问,请与学会秘书处沟通。联系人:陈敬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执行秘书长 13701028229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
2023年8月3日
附件一:中国工艺美术学会2023年度上半年分支机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docx
附件二:中国工艺美术学会2023上半年分支机构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中国工艺美术学会分支机构2023年上半年工作考核情况通报.pdf (中工美学【2023】 076 号文件)
来源:中国工艺美术学会秘书处